我次品尝到加拿大起泡酒是在1975年的伦敦,那天是加拿大的自治领日,7年后这个日子被定为加拿大国庆日。当时我们正在格罗夫纳广场(Grosvenor Square)的麦当劳大厦举办庆祝午餐会。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英国外交官,我们当时品尝的酒是盖酒庄帝国加拿大 “香槟”酒(Chateau Gai Imperial Canadian Champagne)。当我询问他对这款酒有什么看法时,他说道,“来吧,亲爱的孩子,开启敌人的潜水艇。”
相比40年前,加拿大酿酒师如今的酿酒技术已经有很大幅度地提高。其实,加拿大酿酒师在起泡酒领域曾经创造过多个:曼雅特(Magnotta)曾在1997年生产出世界上瓶起泡冰葡萄酒;20世纪50年代时布赖茨葡萄酒公司(Brights Wines)的首席化学家——阿代马尔德?舒耐特(Adhemar de Chaunac)生产出世界上瓶酒精度为7度的起泡酒。当时安大略省酒类管理局(Liquor Control Board of Ontario)正在积极寻求一种酒精度超低的葡萄酒。这种低度酒的流行终催生了安迪斯鸭宝宝(Andres Baby Duck)产品的增长,这种产品也让大部分加拿大人开始接触并认识葡萄酒。
国再次尝试,将安大略省使用“香槟”一词的葡萄酒厂诉诸法庭,然而终失败。法官杜邦(W.R. DuPont)在终的裁决书中写道,“加拿大香槟是一种独特的加拿大产品,人们不会将其与法国的香槟混淆”。法官还指出两者之间的价格存在着的差距,没有哪一位加拿大的消费者会将两者混淆(不过他并没有提及两者的口感差异)。
在这次庭审中,我恰好担任法国的专家证人,因此我成为了整个安大略省葡萄酒行业中不受欢迎的人。不过,我始终认为这种将商业利益建立在“名称”上的行为是不合适的。有点讽刺的是,今天整个加拿大葡萄酒业都在为保护加拿大的冰酒品牌而努力,打击那些假冒冰酒。
法国在这场名称争夺之战中失败了,但他们在其他战线中仍然继续战斗:在欧洲经济共同体(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)的帮助下,他们成功地限制了加拿大葡萄酒出口至欧盟,影响到加拿大的冰酒销售。直到2001年,欧盟葡萄酒管理委员会(EUs Wine Management Committee)才允许安大略冰酒进入欧洲市场,同时禁止加拿大葡萄酒在标签上标注传统的欧洲产区:如夏布利(Chablis)、香槟(Champagne)和雪莉酒(Sherry)等名称。
如今加拿大酒厂生产的起泡酒已经不再使用“香槟”这个名称来进行宣传,虽然在许多消费者的心目中,起泡葡萄酒就是香槟。